关于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师德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4/22 9:04:22 作者:hwzx 浏览量:4287次
关于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师德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师德师风是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理念,进一步弘扬高尚师德,激励广大教师努力成为“四有”好老师,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区委教育工委决定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学校、商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下同)开展师德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师德先进群体:全区中小学、幼儿园以及内部职能部门、教研组、年级组等。
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的在职教育工作者。
师德工作先进个人: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的在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者。
近5年内(2016年以来)被评为先进群体、先进个人(“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师德工作先进个人”)的原则上不予再评。
二、评选名额
本次共评选区师德先进群体10个左右,区师德标兵10人左右,区师德工作先进个人10人左右,区师德先进个人一批。
三、评选程序
(一)基层推荐
师德先进群体:各中小学、幼儿园自行申报。
师德先进个人:各中小学、幼儿园推荐1名区“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小学6轨(36班)、中学10轨(30班)及以上学校推荐2名区“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
师德标兵:各中小学、幼儿园推荐的“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中特别优秀的,可同时推荐申报“师德标兵”。推荐申报“师德标兵”的,需全校教师参与推荐。
师德工作先进个人:各中小学、幼儿园可自愿推荐1名区“师德工作先进个人”候选人。
各中小学、幼儿园推荐时须做到评选条件公开、推荐过程民主、上报名单公示,推荐人选须经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5月17日(周一)前,将先进群体和个人的推荐表(需正反打印)、推荐汇总表报至区教育局党群科。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gljygw@163.com。
(二)组织评选
1、区委教育工委将成立评审小组,对各中小学、幼儿园申报的材料进行评审,经集体研究确定后在一定范围公示。
2、在区级评审的基础上,推荐部分师德先进群体和个人,参加南京市师德先进群体、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师德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
(三)表彰宣传
对当选的区师德先进群体和个人,将适时进行表彰,并将其先进事迹通过“鼓楼教育在线”微信平台及其他形式广泛宣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引导和示范带动作用,强化正确的价值导向,使广大教师及学校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促进全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广泛宣传、充分发动、精心组织,本着“求真务实、好中选优、群众公认”的原则,严格按照“民主推荐、群众评议、组织审核、有效公示”的程序进行候选人、候选单位的推荐。
(二)严格把关。各中小学、幼儿园在推荐、评选、审核过程中要积极慎重,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真正把在教育一线优秀教师和师德工作者推荐出来。杜绝一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评选资格,名额不再替补,并严肃追究相关学校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注重宣传。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把此项评选作为师德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充分挖掘、广泛宣传本校(园)的师德先进典型和师德建设好的经验做法,为加强我区师德师风建设、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未尽事宜,请与区教育局党群科联系。联系人:张世伟,联系电话:83230052。
附件:1.鼓楼区教育系统师德评选标准
2.鼓楼区教育系统师德评选候选单位(个人)推荐表
鼓楼区委教育工委
2021年4月20日
鼓楼区教育系统师德评选标准
一、师德先进群体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立德树人,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师德师风建设全过程,严格执行教师职业行为准则。
2.高度重视师德建设工作。贯彻执行《南京市师德建设三年提升计划》各项工作要求,师德建设要有方案、有举措、有特色、有成果,教师群体要普遍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全力营造立德树人良好氛围。严谨治学、关爱学生,弘扬师爱和志愿服务精神,着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全面提高学生核心素养。
4.注重加强群体内涵发展。教师群体刻苦钻研、严谨笃学、勇于创新、奋发进取,教育教学业绩突出,集体凝聚力强,在长期的工作过程中形成良好的团队精神和特色风格。受到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广泛好评,无不良反映。
5.自2018秋季学年以来存在下列情况之一,则不得申报先进群体: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相应处罚;发生责任事故;群体中教职工违反师德有关规定并受到处分;出现其他与师德先进群体不相符的事件与行为,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二、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
1.爱国守纪。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科学的教育思想武装头脑、指导行动,自觉遵守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综合素养。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探索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技能,有精湛的业务水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教育教学工作成绩显著。
2.爱生奉献。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志愿服务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积极参与各类志愿服务或利用业余时间帮助困难学生,坚决拒绝有偿补课,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3.示范引领。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受到师生和家长的广泛赞誉。热爱学校,关心集体,自觉维护学校和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在教育教学中事迹突出、感人,在本单位、本地区起到模范引领作用。
4.工作5年以上,获得过区级(市直属学校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对响应号召积极参与教师流动,主动到薄弱学校任教,师德表现、工作成绩优秀,受到好评的一线教师,可适当放宽该项条件。
师德标兵,除具备以上条件外,还应具有较强的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事迹更为生动突出,在师生中有较高声誉,在社会中有较大影响。
三、师德工作先进个人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执行党的各项制度,坚持原则,务实高效,无私奉献,以身作则,严格遵守上级教育部门关于师德师风的各项规定。
2.贯彻执行师德建设各项工作要求,积极选树典型,传递教育好声音;完善师德考核评价,严格执行师德档案制度;畅通师德监督渠道,认真办理师德师风投诉;单位师德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卓有成效。
3.从事师德建设工作两年以上。主要包括负责师德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校(园)领导或中层干部。
附件2
鼓楼区教育系统“师德先进群体”候选单位推荐表
学校(幼儿园):
群体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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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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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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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迹 简 介 |
(15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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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获奖 情况 |
(需附相关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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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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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 育局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鼓楼区教育系统“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
候选人推荐表
学校(幼儿园):____________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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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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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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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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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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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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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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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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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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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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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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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推荐为区“师德标兵”候选人 |
(填写是或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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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师德标兵”推荐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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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迹 简 介 |
(15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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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获奖 情况 |
(需附相关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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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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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 育局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鼓楼区教育系统“师德工作先进个人”候选人推荐表
学校(幼儿园):____________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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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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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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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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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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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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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师德 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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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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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迹 简 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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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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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获奖 情况 |
(需附相关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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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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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 育局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鼓楼区教育系统“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师德工作先进个人”
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学校(幼儿园):
姓名 |
单位 |
性别 |
年龄 |
学科 |
职务、职称 |
交流经历 |
联系电话 |
推荐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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